本文解析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1.2万亿这一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并梳理了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2024〕第1号令及《关于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4〕73号)确立的传导机制,以及针对全国性商业银行分档设置的投放规则。
第一层通过将再贷款额度分拆为科技创新与技术改造两条单列通道,其中科技创新类额度4000亿,技术改造类额度8000亿,同时通过要求21家全国性银行按贷款本金的60%向央行申请再贷款资金,实现央行对商业银行信用投放的定向“贴息”激励。同时通过构建“备选企业+项目清单”的双重准入机制,对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等部委推送的备选名单内企业进行筛选,实现对中小科技企业前期研发投入高、缺少有效抵押物等信贷痛点的覆盖,并能根据银行经办行对企业有效订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台账、设备购置合同等“真实性凭证”的审核力度,动态地调整单户授信额度上限,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楠哥在襄城庞公街道帮一家做光学镜片镀膜技术的老板对接工行襄阳分行时,该行的信贷员明确说,备选库里的企业,即便房产是自有的老旧厂房,只要设备采购发票与央行备选清单中的“关键技术攻关”方向对得上,审批时对抵押率的要求可以从常规的70%下浮至60%以下,但具体成数视经办时该分行实际的风控口径核定。
另一方面根据技术改造类维度要求企业具备明确的设备更新或数字化改造方案,实现对企业购置工业机器人、建设智能产线等硬性资本开支的定向匹配。这提高了技术改造贷款对地方中小银行授信决策的“穿透”引导力,并对传统信贷中“看报表负债率不看设备折旧年限”的审批盲区起到了校正的作用。枣阳汉城工业园区一家做节能环保锅炉改造的企业,其固定资产投入已超3000万,但资产负债率接近65%,在常规流贷审批中已被两家国有大行以“经营性现金流覆盖率不足1.5倍”为由拒绝。楠哥帮其梳理了经信局备案的技术改造项目通知书后,对接当地农商行,该行通过“订单贷+设备抵押”组合模式发放了1200万,期限5年,利率为LPR(Loan Prime Rate)减35个基点,即年化3.45%——该利率基于人民银行〔2024〕第9号公告后1年期LPR为3.8%的时点计算,但具体执行需以经办时银行实际口径为准。这笔资金专项用于采购两条自动化焊接流水线,后续企业的生产线实际开工率提升了约40%,但这是后话,楠哥关注的是审批当时,银行信贷员没有纠结负债率,而是把“经信局备案项目编号”作为核心准入条件跳过了风控系统对“行业分类代码”的硬性拦截。
方案针对纳入部委备选清单但缺少足额抵押物的中小科技企业进行了“信用+政策增信”的适配,通过央行再贷款资金对商业银行的“低成本资金穿透”,实现了银行在控风险前提下将授信门槛下沉至利润审计报表净利润率为正但流动资产覆盖率不足的经营实体。系统针对“高研发投入型”企业的现金流波动特性进行了审核流程优化,使用“近三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累计比例不低于6%”的硬性指标替代常规的“近6个月银行流水月均沉淀金额”审批口径,对企业的研发人员社保缴纳记录与项目任务书里的关键技术参数进行比对校验,实现了对“伪科技企业”的过滤目的。这批再贷款的第一批额度已于今年9月末完成对21家全国性银行的月度考核,达到央行对各分行按再贷款余额1.5倍进行本行科技贷款投放增量考核的程度。楠哥在襄阳看到的实际情况是,东津新区两家做工业机器人的初创企业,最终获批的并非单户5000万封顶额度,而是各700万左右,原因在于当地经办银行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凭证”与“税务系统申报数据”的交叉的校验都做了充分的把握,迫使审批权限上收省行后重新核定了个体额度,使其首次的“卡位”被“平均了——但楠哥觉得,这种基于地方行风控自主权的不均匀落地,才是再贷款政策能够真正穿透到实体毛细血管的关键,而不是那个冷冰冰的1.2万亿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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