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首付阴阳合同
本文解析车贷首付环节中购车合同与贷款合同金额不一致的“阴阳合同”现象,并梳理了银行审批端如何通过LTV(Loan to Value Ratio,贷款价值比)与首付款流水双校验机制穿透这笔操作。
车贷领域里这玩意有个行业内的叫法叫“高开低走”——购车合同上写的是12.8万的车价,贷款合同对应车价成了14.5万,中间这1.7万的差额就是为了把首付比例做低。楠哥在襄城檀溪路的二手汽车展厅跟一个做车贷的渠道聊过,他说这行里十个单子至少有三个会这么操作,尤其做零首付或者低首付的客群,靠的就是把车价往上抬、把首付凭证做平。
银行端的风控在这个环节用的是两套校验引擎,一套走的是征信中心接入的车辆抵押登记信息,另一套走的是贷款申请时提交的购车合同与首付款POS签购单。征信系统里车辆抵押金额是14.5万,车管所登记的发票价是12.8万,这个差额如果超过某个阈值,银行的反欺诈模型就会自动标记。楠哥去年在樊城遇到一个客户,他在东风大道的一家车行买了辆二手轩逸,车行报价9.2万,合同写成11.3万,首付按9.2万的20%算只要1.84万,但贷款合同按11.3万贷了9.04万,首付凭证用了一张2.26万的虚构收据覆盖。银行在放款前的电话核实环节问了三个问题就把这个单子拦了:第一个是发票开具日期比提车日期晚了三天,第二个是购车合同上的销售方公章跟贷款合同上的担保方不是同一家公司,第三个是首付款的转账记录里没有备注车架号。
通过拉高车价来降低实际首付比例的操作,本质是用非对称信息差套取银行信贷额度。车行在中间赚了两笔钱,一笔是车辆销售本身的差价,另一笔是按贷款金额的返点,通常是贷款额的2%到5%不等。银行从出款到车管所抵押登记办结的这段时间里,如果发现保险受益人不是银行、GPS(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全球定位系统)没有按约定装载、或者车辆在一个月内发生了二次转移登记,就会触发贷后预警。系统针对这批高LTV客群做了首次的“卡位”优化,使用征信中心与税务发票系统的交叉比对流程,对购车合同金额高于发票金额10%以上的申请进行强制人工复核,实现了对首付“穿透”核查的目的,并将这批高风险单子的拒贷率从经办前的约20%压到了经办后的40%以上——以经办行实际口径为准。
另一方面根据贷前的首付流水验真机制,系统对POS签购单的商户编码、交易时间、支付金额与车辆合格证上的出厂日期做了三重对碰。POS签购单上的商户如果是某家二手车行,但对应的交易时间在凌晨两点,或者金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但客户声称是现金支付,这些都会被标记为可疑交易。楠哥在枣阳跑业务时听一个信贷员讲过,他们行里有个客户经理因为帮客户做了三笔这种“阴阳合同”的单子被停岗三个月,具体是哪家行就不说了,以经办行实际口径为准。
方案针对首付不足的购车客群进行了首付款来源的“穿透”适配,实现了对贷款合同金额与购车合同金额差额的归因分析——差额主要覆盖了购置税、保险、上牌费以及车行宣称的“服务费”。有些车行把包装费算到车价里,客户实际首付只有车价的5%到10%,但贷款合同上的首付比例是20%到30%。这个操作如果遇到征信查询次数近三个月超过6次、或者信用卡近六个月平均使用额度超过授信额度70%的客户,银行的审批系统会自动降级为次级客群处理,额度下浮10%到15%,以经办时的银行的实际的口径为准。
最后这个逻辑是走通的:通过购车合同与首付款流水的“阴阳”分离,实现了车行对低首付客群的获客转化,但同时通过征信与税务系统的交叉比对,迫使银行将这批高LTV单子的首付比例重新校准到实际车价的20%以上,达到将贷后违约率控制在1.5%以下的水平——这个数据楠哥是在一次银保监会的内部培训材料里看到的,具体哪一年记不清了,以经办时的实际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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