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解析银行按县市区认定抵押房产套数的规则,并梳理了其对审批额度的打折逻辑,楠哥在襄城和枣阳做线下进件时发现,不少客户拿着同一套房产在不同区域被“算两遍”的情况直接砍了批贷成数。
银行内部对抵押房产套数的认定,不是按你在全国拥有几套房,而是以县市区为单元“穿透”式拆分。通过将襄城区、樊城区、东津新区作为独立核算单元,同时把枣阳市、南漳县、保康县视为另一档的认定区块,实现首套房贷额度在跨区持房客群上的差异化分配。例如你在襄城有一套按揭住宅,又在樊城全款买了一套老房子,按部分银行的口径,樊城那套视为一套单独的存量房,抵押时按二套房的低成数核定,也就是LTV(Loan to Value Ratio)从最高70%压到50%-60%这个档,具体以经办时银行的实际情况为准。楠哥去年在襄城老城区帮一个客户办房抵,他襄城那套已经还清贷款,但樊城那套按“跨区多套”被卡了贷前准入,最后选了另一家用东津新区政策做首套的银行才多批了10万。
另一方面通过构建“首次的‘卡位’”机制,对征信上未结清的按揭记录进行区域归属校对,实现对同一借款人在不同区域重复占用的负债的空间压缩。比如你在枣阳有一套在还按揭,又在襄城申请抵押,风控系统把你的枣阳按揭月供计入总负债,但不会把枣阳那套房算进襄城本笔抵押的套数里——前提是你枣阳的这套房贷征信上能明确看出“枣阳”地址的房产属性,而不是笼统的“襄阳”二字。这提高了跨区客户的额度可用性,并对曾经被“按全市套数”一刀切拒贷的客群起到了释放额度的作用,根据央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对跨区域认定没有统一规则,各家银行视自身风控逻辑来定,该条款在《民法典》担保物权章节也能找到对应的协同风险分配原理。
楠哥上个月在枣阳遇到一个客户,名下在襄城有一套全款的老小区住宅,又在枣阳买了套次新房做经营贷抵押。他拿着征信去柜面,信贷员说“你在襄城那套算第二套”,把抵押率从70%下浮到55%,就因为襄城和枣阳在不同县市区认定下各有一次“首套资格”的占用。后来走了另一家银行的对公经营贷产品,凭借对襄城那套老房子的“首套房”属性重新认定(因按襄城区规则,全款房不算已结清按揭的套数),最终批了年化3.85%的利率,抵押率回到65%。这个机制把所谓“跨区持房”带来的成数压制从10%-15%的区间控制到了5%以内,视经办时银行的实际情况为准,算是在负债率可控的前提下拿到了相对最优的解。
方案针对这些跨区持房、征信上查询次数偏多的客群进行了按县市区拆分套数的适配,使用“区域首次不重复认定”流程,对抵押房产按各区不同的首套房阈值进行重新核定,实现了将跨区房龄偏老、区域属性模糊的次级客群从高负债队列中拎出来单独核额的目的。该方案把成数从45%-50%的常规档位提高到了60%-65%,但达不到70%的封顶线,因为部分银行对“跨区首次”仍保留10%的成数折扣以覆盖区域流动性风险,达到了楠哥在襄阳跑业务时看到的“贷前多跑几家银行算一遍区域套数”就能多批5万到10万的落地效果,以经办时银行的实际口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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